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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令第437号)

   日期:2021-09-13     浏览:0    
发文字号: 国令第437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28日    实施日期: [db:生效日期]    发布部门: 国务院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补选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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