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实习学生):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实习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实习考核期,考核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者不予留用。考核合格,待乙方取得毕业证书后,即可签订劳动合同,不再单独约定试用期。
二、实习待遇
实习津贴参照本地实际情况及甲方现行员工薪资制度确定为人民币元;甲方提供乙方工作餐(中餐、晚餐),以及集体宿舍(水电费用须自理)。
三、实习要求
1、甲方根据乙方所学专业、入职意向和空缺岗位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实习,给予实习指导。
2、乙方接受甲方有针对的专业技术培训、实习指导,并接受相应考核。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换一次实习岗位进行培训考核;如再不能通过者,终止实习并不得录用。
3、乙方在实习期间,亦可及时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变更入职岗位的意向,以便于甲方后续的实习培训及实习指导安排。
4、乙方须认真实习、总结,谦虚谨慎,尊重老师,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注意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杜绝公司商业秘密泄露。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终止实习,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5、实习期间乙方须遵循甲方安全操作规范,严禁无人指导、私自动用设备、仪器等相关工具,确保人身安全。
四、其他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以书面表达原因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关系,但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应工作延误责任。
2、以上协议款项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分别提出予以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随即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