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限公司(即将更名为:湖北博创文化传媒有限*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费导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消费导报》是湖北博创工艺美术*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费导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0.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 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 发行《消费导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消费导报》送到甲方;
2. 保证每期《消费导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发行共 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限公司
地址: 地址:武汉市八一路铁路小区1栋905室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86 27)8771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