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2021-09-15  浏览:0

  为维护法制统一,适应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1995年1月5日四川省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