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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用)

   2021-09-19 0
核心提示:××××人民法院通知书(××××)……民特……号××××仲裁委员会: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

 

××××人民法院

通知书

 

(××××)……民特……号

××××仲裁委员会: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后,因……(写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本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院通知你委于××××年××月××日前重新仲裁,并将仲裁结果书面告知本院。

特此通知。

 

 

附:××××人民法院(××××)……民特……号民事裁定书。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制定,供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用。

2.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1)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4.通知书应当附中止撤销程序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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